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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第二批高阶应用型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宁宁  发布日期:2024-06-26 查看:17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总体规划(2023-2027年)》(浙发改社会〔2024〕24号)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以学科交叉、产教融合推动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学院决定开展第二批“高阶应用型课程”(以下简称“课程”)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内容
课程需有效整合两个及以上学科门类的知识,注重学科间知识的深度融合;需为校企合作共建应用型课程,注重课程内容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
课程学分2-3学分,可以是目前培养方案内已有课程,也可按需新建课程,课程性质为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新建课程需加入学院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课程建设要求
1.教学理念。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以“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为总体要求,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把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融入人才培养过程。
2.课程目标。课程目标符合学院新商科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统一。通过跨学科专业内容的学习以及校企合作共同指导,培养学生运用学科交叉的整合思维发现问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在学习过程中提升实践应用能力、创新能力、跨领域合作沟通能力。课程应当充分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促进学生实现深度学习的同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增强社会责任感。
3.课程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整合跨学科知识体系,并与行业企业等实际工作需求以及产业发展的基础走向和价值导向紧密融合。鼓励利用优质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跨学科交叉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学习;鼓励邀请相关企业行业专家参与课程教学和教材编写,注重将行业企业发展最新前沿成果融入教学内容。
4.课程教学设计。课程教学团队密切协作,采用不同学科知识不同教师授课的多人授课模式,围绕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进行整体规划,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式、任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混合教学模式,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学实效。
5.课程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科学且可测量,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中心,建立“线上”和“线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讨论、调查报告、随堂测验等,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三、课程申报条件
1.项目以课程团队形式申报。须由学院正式聘用的教师及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共同组成跨学科、跨领域的课程建设团队。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
2.课程负责人为学院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熟悉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规律或具有丰富的校企合作经验,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每位教师限主持1项,参与(含主持)的课程不超过3项。
4.教学内容相近的课程,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其中评分最高者立项。
四、课程建设周期
1.课程建设期为2个教学周期(一周期为一学年,每学年至少开设一学期),按照2万元/门给予建设经费支持。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杭商院教〔2021〕131号)》执行。
2.建设期满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及运行情况、教师团队投入度、学生收获及满意度等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高阶应用型课程”,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等教学类项目。
3.学院对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自开设日起,每学期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若无特殊原因,课程正式开课后需保证至少连续开设4个教学周期。
4.课程支持。课程验收通过后,根据每学期的检查结果,给予课程团队课时费一定比例的上浮(20%-50%),检查不合格的课程不予上浮;若连续两个学期都检查不合格,则取消课程认定。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于6月24日前通过教发中心数治平台(http://zjgsu.zlgc2.chaoxing.com/)申请,提交《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高阶应用型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命名按照“授课教师+课程名称+申报书”的形式。
2.二级学院(部)于6月25日中午12时前,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版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至hnn16@126.com邮箱,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盖章送至综合楼219办公室黄老师处(69936146/短号668516)。
3.本次评审将采用现场说课的形式,每人暂定10分钟,具体评审时间待定(预计6月底)。学院将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5-29至2024-06-2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