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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课程)
发布者:成晓雪  发布日期:2021-04-30 查看:7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申报课程须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2)相关要求。
本次我院可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额共3门,其中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
本次申报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非省级)也可以推荐(比例不超过我院推荐总数的50%),若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此类课程将列入下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名单。
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院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1.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申请书(附件),准备相应附件材料(详见各申请书内页),登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数治平台(http://zjgsu.zlgc2.chaoxing.com/)申报。分别上传《申请书》(附件3-7)及相应附件材料(每项材料制成一个独立的PDF文件)
2.二级学院(部)应于5月10日下午4时前,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数治平台完成院系审核,核查申请材料与申请人资格,并将《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发至hsycxx2020@163.com,纸质版盖章送至综合楼211办公室成老师处(69936066)
3.学院将于5月11日-5月16日期间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教务处安排获得推荐资格的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拍摄40分钟课堂教学实录视频。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4-30至2021-05-1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