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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发布者:成晓雪    发布日期:2022-06-19    查看:9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2022年省级示范课程、 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 2 年(其中示范课

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 2 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 2 个学期或 2 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 1 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 2 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方式

1.各项目申报负责人于7月3日前登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数治平台申请,分别上传《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span font-size:16px;line-height:25.6px;background-color:#ffffff;"="">(附件1 /课堂教学实录上传至佐证材料栏)、《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3)。

     2.二级学院(部)应于7月4日前,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数治平台完成院系审核,核查申请材料与申请人资格,并将《2022年度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hsycxx2020@163.com,下学期开学初将纸质版盖章送至综合楼211办公室成老师处(69936066)。

3.学院将于7月5日-7月12日期间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省通知要求,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向省教育厅推荐示范课程3项、教学研究项目2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根据评审结果,对于未被推荐的项目,学院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立项为院级项目,并给予0.5万元经费支持。

4.注意事项:示范课程申报材料包括课堂教学实录,本次学院将不组织统一拍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也可以作为课堂教学实录提交,视频参数应符合申报书4.4规定。


教务处

2022年6月1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6-19至2022-07-03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