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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新商科特色实践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宁宁  发布日期:2025-03-04 查看:7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第二批“新商科特色实践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新商科特色实践课程体系的优化,切实推动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完善新商科人才实践创新能力自主培养新范式,学院决定开展第二批“新商科特色实践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经管类专业独立设置的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课程性质为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
申报课程应以建设高水平精品实践课为导向,支持对现有实践课程升级改造,也支持新开设跨专业的综合提升类实践课程。新开设课程需纳入学院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申报课程应寻找并锚定真实业务场景和实际问题,深入剖析并转化为实践课程内容场景,有机融入思政元素,培养学生解决真实、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建设要求
1.优化建设目标:结合培养方案修订,基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实践课程内涵建设,优化课程建设目标,与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有机融合。
2.重构教学内容:增加专业前沿知识和行业、产业最新成果,提高教学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鼓励通过产教融合,把社会真实商业活动场景融入到实践教学内容中。
3.创新教学方法: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强化学生实践主体地位、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探索实践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4.改革考核方式:以实践能力考核为导向,强化学习过程和创新能力,建立多元考核机制,开展实作式、多样化、全过程、形成性考核。
5.编写或修订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指导书,对专业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书和报告进行规范;独立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须有独立的指导书。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需为学院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实践课程教学经验或校企合作经验。
2.每位教师限主持1项,参与(含主持)的课程不超过3项。
3.教学内容相近的课程,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其中评分最高者立项。
四、建设周期
1.课程建设期为2个教学周期(一周期为一学年,每学年至少开设一学期),按照2万元/门给予建设经费支持。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杭商院教〔2021〕131号)》执行。
2.建设期满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及运行情况、教师团队投入度、学生收获及满意度等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新商科特色实践课程”,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等教学类项目。
3.学院对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自开设日起,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检查。若无特殊原因,课程正式开课后需保证至少连续开设4个教学周期;若检查不符合建设要求,则取消课程认定。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于2月28日前通过教发中心数治平台(http://zjgsu.zlgc2.chaoxing.com/)申请,提交《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新商科特色实践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命名按照“授课教师+课程名称+申报书”的形式。
2.二级学院(部)于3月3日中午12时前,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版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至314370457@qq.com邮箱,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盖章送至综合楼219办公室吴老师处(69936143/短号653156)。
3.本次评审将采用现场说课的形式,每人暂定10分钟,具体评审时间待定。学院将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
教务处
2025年1月3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1-03至2025-02-2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