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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院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改革项目
发布者:黄宁宁    发布日期:2025-09-30    查看:231  次

关于开展2025年院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根据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新商科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商大杭商院教〔2021〕24号)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院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2025年拟立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等3类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1.示范课程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立项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学院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已认定为院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不得申报。

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后发文公布,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0.5万元。

2.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院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院级教学研究项目。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0.5万元。

3.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学院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不得申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0.5万元。

二、申报方式

1.各项目申报负责人10月26日前登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数治平台http://zjgsu.zlgc2.chaoxing.com/申请,根据项目对应上传《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3)。

2.二级学院(部)应于10月27日前,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数治平台完成院系审核,核查申请材料与申请人资格,并将申报材料和《2025年度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hnn16@126.com,纸质版申报书一份和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送至综合楼219办公室黄老师处(69936146)

3.注意事项:示范课程申报材料包括课堂教学实录,学院不组织统一拍摄,视频参数应符合申报书(附件1)中4.4的规定。

附件1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2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3 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附件4 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

材料提交时间:2025-09-30至2025-10-26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