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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发布者:成晓雪  发布日期:2022-03-14 查看:11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学院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2〕4号)(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22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22〕1 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浙江省高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选题指南》(附件3)中选题,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学会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学会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课题承担单位验收完成后,将验收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寄学会秘书处,并附上课题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重点课题需要)。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五、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
2.课题申报者于4月5日前通过教发中心数治平台申请,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
3.二级学院(部)于4月6日中午12时前,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将《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至hsycxx2020@163.com邮箱,纸质版盖章送至综合楼211办公室成老师处(69936066)。
4.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得分排名前三项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得分排名4-6项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推荐至独立学院分会的项目,由独立学院分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前 5项推荐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其余项目(含推荐但未获准省高教学会立项项目)择优遴选前 30 项作为分会研究课题立项。
5.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和各分会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6.立项为省高教学会课题、省高教学会独立学院分会课题的项目,学院将根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教务处
2021年3月1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3-14至2022-04-0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